各影视制作发行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更好地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履行好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依托高品质电视剧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我省城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实际,从即日起山东齐鲁音像出版有限公司(山东省影视节目交流中心)代表山东省辖区内城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面向全国影视制作发行机构,对电视剧目采购发布公开招标邀请。
一、项目需求
山东城市台联合体于1994年成立,由山东齐鲁音像出版有限公司(山东省影视节目交流中心)和济南广播电视台、青岛市广播电视台联合购买山东省级地面电视剧播映权,满足山东省辖区内16家城市台播出需求,每年采购剧目约1500集。本次招标面向全国影视制作发行机构征集的剧目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两个剧场播出的剧目,约400集。具体要求如下:
1.主旋律题材作品。作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围绕纪念新中国成立75周年,生动展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彰显爱国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现实主义题材作品。作品要扎根现实生活,注重真情实感,紧抓时代脉络,呈现社会发展的正向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讲好中国人追梦、筑梦、圆梦故事。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1、接到本函后,制作发行机构可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符合标准的电视剧目,供联合体进行质量评估。
2、制作发行机构应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发行许可证。涉及版权转让的作品,除提交以上三种资质以外,还应提供完整的版权链。
3、经审查符合招标条件的剧目进入采购评估程序。山东城市台联合体将严格遵循导向正确、公开透明的电视剧采购工作机制,由山东齐鲁音像出版有限公司(山东省影视节目交流中心)、济南广播电视台、青岛市广播电视台三家共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品质评价为核心,对剧目进行全面分析、逐级评估、公开洽谈,播前签订正式合同。
三、供片时间与注意事项
1、有意参与者请在本需求发布之日起认真填写电视剧信息征集表,并根据制作进度,及时寄送片花及样片。
2、邮箱:sdcslht@163.com;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三号山东省影视节目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531-81306630。
附件:电视剧信息征集表
山东齐鲁音像出版有限公司
(山东省影视节目交流中心)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