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山东影视传媒集团前身是山东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成立于1986年,是中国最早和最有影响力的影视剧生产机构之一,2012年集团转企改制为省管国有大型文化集团。集团以影视剧制作、发行为核心,同时兼营艺人经纪、电子音像出版、电视节目供片、影视基地开发、文化产业投资等。
山东影视传媒集团现有在职人员248人。旗下拥有山东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齐鲁电子音像出版社、青岛电影电视摄制基地、山东星工坊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山东影视集团(青岛)山影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山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在品牌影响、生产规模、产业布局等多方面均居全国影视行业领先地位。
职位性质:全职
职位类别:法务专员
工作地点:济南
招聘人数:1人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法务专员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公函等文件)的起草和审核、修改工作;
2、对集团业务部门、子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负责集团争议案件(调解、仲裁、诉讼等)的处理;
4、知识产权管理及风险防范;
5、参与公司重要商务合同的讨论和谈判工作并对相关法律问题提出专业意见;
6、配合部门进行法律法规的分析与研究,保障集团(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预防和控制经营中的风险;
7、负责公司相关人员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
8、制定法务建设规划,构建完善包括合同管理、知识产权、诉讼仲裁等在内的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体系;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2、具有较强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工作有条理,有较强的执行力应变能力;
3、具有严谨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4、工作敬业,具有谨慎细致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精通民法、公司法、合同法、著作权法及金融行业等法律法规。
2、具备5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研究生学历可适当降低从业年限)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依法获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月薪:面议
福利待遇:五险一金、绩效奖金、交通补助、餐补、房补、采暖补贴、带薪年假、节日福利